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产假的时间有明文规定,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,产假15天;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,产假30天;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,产假42天。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一般都是参照这个标准开具休假证明,如果有合并症、情况特殊的,则予以增加相应的天数。
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产假的时间有明文规定,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,产假15天;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,产假30天;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,产假42天。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一般都是参照这个标准开具休假证明,如果有合并症、情况特殊的,则予以增加相应的天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