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出现高血压危象时,首先应迅速降低血压。选择适宜有效的降压药物,放置静脉输液管,静脉滴注给药。同时,应不断监测血压或无创性血压监测。静脉滴注给药的优点是便于调整给药剂量,如果情况允许,应及早开始口服降压药治疗。高血压危象时,短时间内血压急剧下降,有可能时重要器官的血流灌注明显减少,应采取逐步控制性降压,即开始的24小时内将血压降低20%~25%,48小时内血压不低于160/100毫米汞柱。如果降压后发现有重要器官的缺血表现,血压降低幅度应更小些,在随后的1~2周两周内,再将血压逐步降到正常水平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