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妊娠24至28周,我们会常规地进行糖耐量试验,筛查有无妊娠期的糖尿病。当空腹血糖数值大于等于5.1,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。妊娠期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是:
第一、巨大胎儿,因为胎儿长期处于母体高血糖所致的高胰岛素血症环境中,促进了蛋白质脂肪的合成抑制了分解,导致躯体过度发育。
第二、胎儿生长受限,妊娠早期的高血糖有抑制胚胎发育的作用,导致胚胎发育落后,糖尿病合并的微血管病变,胎盘血管常出现异常影响胎儿发育。
第三、流产和早产,妊娠早期的血糖高可使胚胎发育异常导致流产。若合并羊水过多易发生早产,同时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,胎儿宫内窘迫的并发症的发病率也有所上升。
第四、胎儿窘迫和胎死宫内,妊娠中晚期发生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可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。
第五、胎儿畸形,未控制的孕前糖尿病孕妇,严重畸形的发病率较正常妊娠高七至十倍。空腹血糖是指在空腹10至12个小时的情况下,血糖高于正常水平,这种情况下血糖的主要来源主要来自于肝脏,少部分来自于肾脏,是由于肝脏糖异生,就是非糖物质转化为葡萄糖,包括蛋白质脂肪来合成葡萄糖,还有肝糖原的分解。多见于肥胖和脂肪肝的病人,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在孕前是否已经有血糖升高的情况。
